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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7-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并保证特殊情况下能完成紧急任务或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值班。节假日值班指国庆节、元旦、国际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及寒假、暑假等值班。特殊情况值班指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期的值班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根据不同情况,安排主要领导24小时在校值班、学院领导24小时在校值班。

二、所有值班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领导带班制和多人值班制度。

三、值班安排

1.值班期间一般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组长,5名值班人员,其中,带班人员为学院领导,值班组长为学院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值班人员为党委、院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处务,保卫处,公共管理处人员。暑假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为每天8:00——17:00,值班中层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

3.每次值班前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安排,确定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地点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严禁私自调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向带班领导报告并通知党委、院长办公室。

四、带班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带班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确保手机不离身,认真接听并及时处理每一个电话。

3.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公文。需要立即处理的公文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及时办理。暂不需要在值班期间处理的公文可由值班人员保管,上班后转交相关工作人员。

4.值班人员要妥善管理印章。值班时间若需用印,由值班人员联系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并向分管领导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用印。

5.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及处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对于重大事件应详细做好记录。

6.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按时开(锁)门,协同保安做好校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7.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汇报电话后,应第一时回复,视情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五、纪委办要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并做好相应的抽查记录。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出现违规行为和因值班失职对学院造成损失、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予以严肃问责和处理。